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触杀性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属于原卟啉原氧化酶类抑制剂,可导致杂草细胞结构和细胞功能不可逆损坏。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穿戴合适的防护设备,防止吸入或接触皮肤、眼睛及衣物。在上风区进行操作。保持容器的密闭性或使用局部通风设备。
2.使用本品时切断所有火源及任何潜在的火源,直至空气中已没有本产品。
3.操作时穿戴防静电的衣物、靴子、防毒面具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工作后洗干净手、脸等。
4.避免粗暴的装卸,如托拽或抛。远离氧化性或碱性物质。
5.注意不要污染任何水体、食物、饲料等。
6.如发生泄漏,可用惰性材料将漏液吸干(干沙或干土),或将漏液引导至安全区域并用泡沫进行覆盖,收集漏液至废弃化学品容器中等待处理,不可做他用,用大量水清洗泄露区域,防止漏液流入下水道、水源或较低的区域。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皮肤接触:除去污染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15-20分钟,并立即就医。
2.眼睛接触:用清水轻轻冲洗15-20分钟,并立即就医。
3.吸入:移至空气新鲜处,如出现呼吸困难或不适,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就医。
4.误食:喝1或2杯水。严禁对神志不清者通过口喂服任何东西。不要催吐,立即带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密封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在储存室使用的所有家用电器均应接地。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