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稻飞虱低龄若虫盛期施药,一般用药1次,可视虫害发生情况,间隔时间7-10天左右,可连续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烟碱类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加入了高渗助剂,渗透性更强,对刺吸式口器害虫有较好的防效。用于防治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施药时要做好劳动安全防护措施,戴好口罩、手套等。避免与皮肤直接接触。施药后用清水冲洗手脸及裸露部位。
3、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本品对蜜蜂、鱼类、桑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药器具。
5、用过的包装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和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头晕、恶心、呕吐、痉挛等。
2、如不慎吸入,应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3、若不慎药液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要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并携带此标签到医院治疗。
4、如不慎吞服应用阿托品肌注或静注解毒,并携此标签送医院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远离儿童并贮存于阴凉、避光、通风干燥、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并加锁。
2、贮运时,避免与食物、饲料混放、同储同运。
3、搬运时应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