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水稻播前或播种复土后土壤均匀喷雾。保持土壤湿润,无积水。药后2-3天如遇大雨,应及时排水,以免积水造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复配芽前除草剂,对水稻直播田一年生杂草幼苗吸收后抑制生长及抑制细胞分裂。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操作本品时不饮食、不抽烟等;不迎风喷药,避免吸入药雾。不要让无关人员及动物进入刚施药区。
3、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防毒面具,穿干净防护服等。使用完毕后应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4、本品对鱼毒性较强。切不可将废液、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稻田用药后田水及残液不能排入鱼塘。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7、种子外露或有明水时,及发生药害。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如药液溅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如皮肤接触,脱去受污染的衣服,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身体接触到药剂的部分,冲洗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如误服中毒,携此标签立即将病人送医院就诊。可采用吐根糖浆诱吐,呕吐停止后服用活性炭,如果还没腹泻,可在炭泥中加入山梨醇。病人昏迷,则要注意保护呼吸道。若出现严重失水和电解质衰竭,则要静脉注射葡萄糖液,输入生理盐水、林格氏溶液或乳酸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的库房中。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