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害虫低龄若虫期或孵卵盛期,兑水均匀喷雾。
2、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10天,要避免使用除草剂敌稗 |
产品性能 | 本品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的杀虫剂,主要通过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使害虫中毒死亡,可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
2、配药时,应戴防渗手套和面罩或眼镜,穿长袖衣和长裤;施药时,应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带帽子;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3、使用过的空瓶,用清水冲洗三次,压烂后土埋,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他用。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
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开花作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天敌昆虫放飞区域禁用。
5、勿将本品与碱性物质和铜制剂混用。
6、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7、烟草、莴苣、瓜苗、杜鹃花、茶花、玫瑰花对本品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轻微病症表现为:头昏、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急救措施: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4、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5、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解毒剂: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良好、阴凉干燥的仓库内,并备有灭火器材。
2、本品运输时应有帐篷盖住,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而且通风良好。
3、储存药剂的地方,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勿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