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秧苗3叶期以后稗草2-4叶期,每亩兑水40-50公斤均匀茎叶喷雾。用药前将田水排干,保持湿润,用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激素型内吸传导选择性除草剂,由稗草的根系和叶片吸收,并在体内传导,使稗草枯死。 |
注意事项 | 1.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 施用本品要称量准确,严格掌握使用剂量。喷药时避免重喷、漏喷。 3. 浸种、露芽稻种及2叶期前的秧苗对本品敏感,不能在此时期施药。4.本剂对胡萝卜、芹菜、香菜等伞形花科作物及茄科(番茄、茄子等)、葫芦科(黄瓜、西瓜等)、藜科、旋花科、菊科、豆科等相当敏 感,施药时注意避开, 施药时,防止雾滴飘移到其他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另外不能用施药后的稻田水浇菜。5. 药后彻底清洗药具,清洗后的废水及施药的稻田水不可排入其它田块,以免造成药害,也不可将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防止污染水源。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7.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8.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养鱼稻田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等不适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防摔防压,装卸时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