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3龄前)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半合成抗生素类杀虫剂,通过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作用,抑制神经传导,致使害虫麻痹而死。持效期较长,能渗入作物叶片表皮,对钻蛀性害虫棉铃虫有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2、对鱼高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对蜜蜂有毒,避免开花植物花期使用。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为避免产生抗药性,建议与其它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或交替使用。
4、开启包装时注意用力不要过大,以免药液散溅。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防止倒置和碰撞。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1.14%。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