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水稻飞虱2-3龄若虫发生盛期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吡虫啉原药、助剂和填料经气流粉碎加工而成,具有内吸传导、触杀、胃毒三种毒杀功能。作用机理独特,药剂进入虫体后通过干扰害虫神经系统,使害虫的中枢神经麻痹、阻断而迅速死亡;速效性较好,持效期较长。对水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4天。
2、不要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不能用于防治线虫和螨。
5、本品对蜜蜂、家蚕、鸟、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开蜜源作物花期、有授粉蜂群及其它有蜂群采粉区。避免该药在桑园使用和飘移至桑叶上。避免在珍贵鸟类万事如意区及其觅食区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药液及施药用水避免进入鱼类养殖区、产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敏感水区及保护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护眼镜、穿戴手套和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全身乏力,肌肉感觉僵硬,呼吸障碍,全身发抖,较严重时可能出现肌肉痉挛。
急救措施:如药物溅到皮肤或衣物上,要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溅到眼中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应贮存在通风、干燥(低温)的室内仓库中。
2、装卸、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
3、远离儿童,并加锁保管。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