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施药时兑水量要充分,掌握适当的施药时间,在蚜虫若虫盛发期进行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效应体,它干扰害虫的运动神经系统。对甘蓝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韭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在芹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使用本品时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误入眼睛,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该药剂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如发生中毒或误服,应及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包装件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