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应用于烟草蚜虫始盛期施药,按登记剂量兑水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时,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吡啶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持效期较长,对叶片有渗透作用,能有效防治烟草蚜虫。 |
注意事项 | 1.本制剂在烟草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内清洗施药器具,残留药液不可倒入江河湖泊中。
3.对桑蚕有毒,切勿喷洒在桑树上。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施药时工作人员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穿好防护服、戴好防护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要立即洗净手和脸,皮肤着药部分随时洗净。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移至空气清新处;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标签送病人入院,对症治疗,洗胃,保持安静。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避免光照、贮藏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并加锁保存。不要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