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菜青虫低龄幼虫初发盛期施药,施药时务必喷雾均匀周到,药液量足够;施药次数可视当地菜青虫发生实际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生物活性较高,击倒速度较快。本品液粒径细微,易被作物吸收。水性化制剂,用水代替有机溶剂,环境相容性较好。可有较防治甘蓝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3、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戴手套和面罩,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避免口鼻吸入,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应接触此药。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量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2、不慎吸入立即移离现场到空气流通处,药剂污染皮肤或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不慎误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无特殊解毒剂,及时携丁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密封保存于常温、干燥、通风、阴凉安全处。
2、勿让儿童、无关人员接触,贮存需加锁。
3、不要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同贮同运,勿让家畜等动物接触。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