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包装物或废弃物,不可他用。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2、工作时应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橡胶手套、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等;操作中不得进食、饮水、吸烟等;工作结束后立即应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
3、避免接触皮肤、眼睛,防止由口鼻吸入,加工本品时应注意安全防护。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4、产品遇明火、高热可燃。受高热健全解产生有毒的腐蚀性烟气。灭火剂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和砂土。
5、泄漏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用聚氯乙烯等合成膜覆盖或惰性液体润湿。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转移至安全地带。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激,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诊治。不慎接触皮肤,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如刺痛症状出现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若溅入眼睛,应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间歇地拉起上下眼皮用清水冲洗,立即请医生诊治。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往医院治疗。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上锁。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
4、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好、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露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