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棉花铃虫幼虫,宜在幼虫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处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本品对鱼类毒性高,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本品对蜂、蚕毒性高,花期使用对蜜蜂有不良影响,避免喷施到桑树上,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
6、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8、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0、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呕吐、抽搐、瞳孔缩小、惊厥、呼吸麻痹等;
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立即就医;
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
如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原因,如确认是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不可倒置,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