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发生初期使用,应喷雾均匀。 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和渗透传导作用,对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6、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后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532-85716333.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