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二化螟卵孵化始盛期施用最佳,亩兑水30-45公斤均匀喷雾,虫害发生严重时用高剂量(登记剂量范围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在土壤中不移动,残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本品对家蚕、蜜蜂、鱼类高毒,为保护蜜蜂,应避开作物开花期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鸡、鸭等禽类进入用药区,严禁桑园区使用本品,严禁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施用时应戴防护镜、面具和手套,穿防护服,并禁止饮食和吸烟;使用后饮食和吸烟前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
5、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酸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5、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饲料、种子等共同存放。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阴凉的仓库中。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