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只限于专业化组织施药。2、应于播种前或随花生播种沟施,每季1次。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土壤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和内吸杀虫作用,对土壤地下害虫有长持效。可防治花生地下害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要与碱性农药混用。2、该药对人畜高毒,只能用于土壤处理或拌种,禁止将本品兑水喷雾。3、本品只限于专业化施药,使用本品要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4、在花生田施药时,先将药剂施入播种沟内覆盖少量土后再播入花生种,防止种子颗粒直接接触,以免产生药害。5、操作时必须穿长袖衣服、佩戴胶手套、口罩,体弱、皮肤患病、创伤者或高温、雨天、酒后禁止施药。施药时不得吃东西、饮水、抽烟等。施药后及时脱下衣服,用洗衣粉水洗涤,并用肥皂水冲洗皮肤裸露部位。6、花生播种时使用,每季最多使用1次。7、本品对鱼类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对鸟类高毒,施药后应及时用土覆盖,以免发生意外。8、施用本药剂的作物田,均应插警示牌,以防人、畜受害。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10、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如不慎误服或发生中毒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3.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
4、本剂的用具必须专人保管,包装物用后及时回收,要集中销毁,禁止它用。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