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甘蓝蚜虫发生初期施药,施药时注意均匀周到。施药时先将推荐剂量药剂充分溶解于少量水中,再加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烟碱杂环类杀虫剂,主要作用于害虫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从而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具有内吸、胃毒、触杀作用,在推荐剂量下可有效防治甘蓝蚜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对蜜蜂家蚕有毒,周围开花植物花期避免使用,桑园、蚕室附近禁用;对赤眼蜂有极高风险,避免接触。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残剩药剂妥善处理,不可污染河流、池塘及水源。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时不可吸烟、饮水、进食。施药后洗手和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避免药剂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不慎吸入,应立即将吸入者转移至空气清新处。 3、如因疏忽或误用而发生中毒现象时(症状如:全身乏力,肌肉感觉僵硬,呼吸障碍,全身发抖,较严重时可能出现肌肉痉挛),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小于40℃)干燥处,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等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2、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粮食等同贮同运。 3、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运输中应注意防雨防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