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菜青虫2-3龄发生初盛期,控制剂量对水均匀喷雾施用。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甘蓝菜青虫具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不要与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该药对作物无内吸作用,要求喷药均匀周到。对钻蛀性害虫应在害虫未钻入作物前喷药。
3、本品如放置时间较长出现分层时,应先摇匀后使用。
4、为延缓抗性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不利影响、蜜源作物、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关于农药废旧容器;玻璃的要打碎深埋;塑料的要穿透,在焚烧炉中焚烧,清洗器械水不要倒入水道、池糖、河流。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