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盛孵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1.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拒食作用,能阻止鳞翅目害虫,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2、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
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及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生产。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 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误服:若误服,请立即洗胃,不能催吐,并送医对症治疗。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