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对瓜类、莴苣苗期、芹菜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在果树开花期不宜使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作用于昆虫的神经系统,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对柑橘树红蜘蛛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28天。
2、本产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4、对鱼等水生生物高毒,要远离河塘等水域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对鸟中等毒性,鸟类保护期慎用;对蜜蜂和家蚕有毒,蜜源作物花期禁用并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禁用,桑园附近慎用。
6、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螨剂轮换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8、瓜类、莴苣、烟草、蕃茄等对本品敏感。避免飘移药害。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如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催吐、洗胃,对症治疗。皮肤接触或误入眼睛,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易燃、易爆,按易燃、易爆品贮运。
2、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潮、防湿,防热置于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保存,并加锁;勿与食品、药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
3、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