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定向均匀喷雾在杂草叶面上,不得用污水 |
产品性能 | 本剂是一种灭生性内吸除草剂,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并传导全株,使杂草枯死,在土壤中迅速钝化,只能作茎叶处理,对柑橘园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均有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是灭生性除草剂,喷药时要用低压喷雾头或喷头带防护罩,避免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
2、草龄大时,用高剂量。使用时加入药液量0.2%-0.5%的洗衣粉,可提高防效。
3、使用本品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
4、用此剂大面积灭草时,药后杂草与灌木成片干枯,应注意火灾发生。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本剂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74.7%。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