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水稻稻飞虱若虫高峰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防效,持效期较长。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人畜低毒。 |
注意事项 | 1、本品有水稻上使用,最多施药3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2、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好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期、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麻木、肌无力、呼吸困难和震颤,严重中毒者还会出现痉挛。
2、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一旦皮肤接触,用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溅入眼中,应用大量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则立即催吐并及时携标签送医院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及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过程确保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轻装轻卸。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