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建议在害虫低龄期时施药进行防治,施药间隔期为7天。与其他类型的药剂轮换交替使用,延缓抗性产生。喷雾要 |
产品性能 | 本品以触杀、胃毒为主,对害虫有一定驱避与拒食作用。作用部位在神经系统,为神经毒剂,使用昆虫过度兴奋、麻痹而死。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等,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瓶子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不能在桑园、鱼塘、河流、养蜂场等处及其周围使用,以免对鸟类、蚕、蜂、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毒害。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5、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6、本品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7天,连续使用间隔7天。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中毒急救:1、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2、误服时立即携标签送病人到医院对症治疗,可洗胃。3、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防雨,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无关人员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