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水稻纹枯病初发病时用药,施药时注意喷施植株中下部茎杆和叶片。水稻稻瘟病、稻曲病于水稻破口期和齐穗期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苯醚甲环唑和丙环唑两种杀菌剂混配而成的,是一种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持效期较长,对预防和治疗水稻纹枯病、稻曲病、稻瘟病有效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用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2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开花作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河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
中毒急救:不慎吸
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送医就诊。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诊治。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