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花棉铃虫低龄幼虫期开始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毒死蜱是硫逐磷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和熏蒸作用。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适用于棉花上防治棉铃虫。 |
注意事项 | 1、在棉花上一季最多可用4次,产品安全间隔期为21天。2、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品种交替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5、避免药液流入鱼塘、湖、河流;清洗喷药器械或弃置废料勿污染水源。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溅入眼中和皮肤上,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中毒,立即就医,根据病情引吐、注射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