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发生初期均匀喷雾。2.清晨或傍晚施用,防治效果更佳。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 |
产品性能 | 1.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具有触杀、胃毒作用。
2.水性化微乳剂,兑水后不变白。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请专区处理并用明显的标牌标识。
[6]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14天。
[7]与其他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8]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3.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注意防雨防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