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蜗牛多生活在阴暗潮湿地带,多生活在南方水网地带,喜欢晚间活动,应在日落到天黑前或雨后转晴时,蜗牛活动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对蜗牛等软体害虫有效的农药。具有诱杀和触杀之作用,害虫吸食或接触本品后,使虫体内的乙醛胆碱酯酶大量释放,致使其分泌出大量粘液,神经麻痹,大量脱水死亡。 |
注意事项 | 1、在虫害发生繁殖旺季,可根据害虫密度适量施药,一般施药一次即可,施药后如遇大雨,药剂被雨水冲刷,需雨后再补充一次。其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启封后应一次用完。
3、开启包装袋或施药时应穿防护用具、戴手套、口罩、眼镜等,以防止药品与人体接触。
4、使用本品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双手及接触的皮肤。
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属低毒农药,如眼睛溅入,皮肤沾附农药后,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如误服本品,会引起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肠胃不适症状,应立即喝3-4杯冷开水进行稀释,同时,携带包装袋去医院就医。本品无专用解毒药剂,如发现中毒,在病人清醒时立即洗胃和导泻,用抗痉挛作用的镇静药,输葡萄液,保护肝脏,使其解毒和排泄,如发现肾衰竭,则用检测体液平衡,电解质,以免发生液体超负荷。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妥善保管,远离儿童,避免和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并加锁保存。远离食品、饮料、粮食、饲料,不得与上述物品混合贮存和运输。
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在贮存和运输时应避免光照,远离火源、高温,避免酸性条件下存放,否则会降低药效。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