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初发病开始用药,具有施药次数视病情发生而定,施药间期为10-15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唑类杀菌剂,具有内吸性,能铲除病菌在茎叶果表面形成的斑粉黑星等病征,有治疗保护效果。本品是水生化悬浮剂型,有效成分及界面活性剂细不均匀,利于兑水配药及施药,在茎叶表面有粘着性和展布性。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以及胶皮手套,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药后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废水不要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剂放入原包装袋内密封保存。废弃包装物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及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时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洒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
4、本品勿与波尔多液等含铜物质混用。
5、每个作物周期最多5次,建议科学轮换用药,梨树施药安全间隔期14天。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皮肤、眼有刺激症状。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吸入不适速移至空气流通处。低毒,无专用解毒剂,误服不适,立即催吐洗胃,携本标签送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存放于常温、避光、干燥、通风安全处,远离火源,勿让儿童、无关人员接触,并加锁保管。勿与食物、饲料、种子混合存放,勿让家畜等动物接触。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请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