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柑橘树若、幼蚧盛发期施药,施药间隔5-7天,连续施药2-3次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降雨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无内吸和熏蒸作用,用于防治柑橘树介壳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柑橘树上防治介壳虫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2、本品对鱼、水生动物和蜜蜂高毒,不要在鱼塘、河流、养蜂场等处及其周围使用。对许多害虫的天敌毒力较大,施药期应避开天敌大发生期。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等症状。
1、溅到眼睛里,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上,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洗净。
2、⑴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⑵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⑶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⑷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携此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