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甘蓝菜青虫,于卵孵盛期至1-2龄幼虫始发期均匀喷雾,间隔7-10天左右喷雾一次。
2、为延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氯氰菊酯的高效异构体,具触杀和胃毒作用,用于防治甘
蓝。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2、不能与碱性物质如波尔多液等混用。3、必须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药液,不得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接触药液。配药及施药时应配戴手套、口罩、操作服、鞋、眼罩等防护用品,勿使药液溅入眼睛、皮肤上。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等。4、对鱼等水生动物、蜜蜂、蚕、蚯蚓有毒,因而在使用中必须注意不可污染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作物花期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施药结束后,要及时将喷雾器清洗干净。剩余农药应原包装存放。清洗药械的污水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不准随地泼洒,防止污染饮用水源养鱼池塘等。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等症状。
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3、吸入: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
4、误服,立即携带标签就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