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防除非耕杂草,每公顷使用本品兑水450-600公斤,均匀定向茎叶喷雾。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绿色部分吸收,将其连根杀死。防除非耕地杂草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应防止药雾飘移到非防治区,以免产生药害。
2、不可与百花草枯等速效性除草剂混用,否则会降低药效。避免与强碱性物质混用。
3、药液应用清水配制,用浊水时会降低药效。天气干燥、杂草枯萎时,酌情在推荐范围内增加用药量。
4、应选择晴天施药,一般喷施后7-10天杂草开始死亡。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
5、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6、妥善处理剩余药液,避免污染各类水源。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尚无特效解毒剂。如误服时摄入量大,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62%。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