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花红蜘蛛发生危害初期施药,一般每亩加水50公斤左右,搅拌后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对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但它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持效期较长。对棉花红蜘蛛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施药要避开蜜蜂采蜜季节及开花植物花期,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不要在桑田、蚕室附近喷药。
3、本产品对鱼类、水生生物等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切勿直接施用在水道或湿地上,在清洗用水或处理残液时,切勿污染水源,空瓶勿再作它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应顺风喷雾。
5、本品作用机理单一,建议与其它作用机理类杀虫杀螨剂合理轮换使用。
6、孕妇与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若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病人到医院对症治疗。急救措施:避免使用能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种子、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