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用药时期:1、预防纹枯病,穗前5-7天用药,间隔10-14天后(即齐穗期)施第二次。均匀喷施,喷足水 |
产品性能 | 本品用于预防治疗水稻纹枯病。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不能与铜制剂或碱性物质混用。
3、请遵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
4、喷药时,应穿靴子、长袖衣和长裤、戴口罩、手套。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5、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勿将药液或空瓶弃于水中,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
6、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压烂后土埋,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
7、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8、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9、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1、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并请医生诊治。2、切忌吞服,如吞服,则应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立即就医。3、本品无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密封后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
2、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热源的地方。
3、远离家禽、食品、饲料、种子和粮食,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上锁。
4、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食具、种子等混合贮存运输。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