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可以在田间病害初发期使用,田间管理上应注意施药均匀喷布于植株,药后要适当保水,以保证防效。 |
产品性能 | 本品药物活性较高,对作物病菌活性较强;能通过作物内吸传导并再分配,在除菌的同时对远端新生叶片幼稍可提供良好的保护;能有效控制原菌的重复浸染,终止病菌蔓延。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梨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天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在苹果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8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在烟草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本品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
3、开启包装时注意用力不要过大,以免药液散溅。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交替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不要引吐,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入医院救治,如进行洗胃,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考虑使用活性炭和泻药,按病症状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防止倒置和碰撞。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