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选择在稻飞虱爆发初期用药;喷雾均匀周到,用水量要足;要喷到飞虱集中为害的水稻植株中部及茎基部;大风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氨基氨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作用。通过抑制昆虫的乙酰胆碱酯酶,致使昆虫麻痹死亡。可用于水稻褐飞虱、灰飞虱和白背飞虱等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施药和配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胶皮手套等;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不可他用。
4.本品对蜜蜂、家蚕及部分水生生物有毒,使用时应避免污染水源。避开作物花期,并远离桑蚕养殖区。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5.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性物质混用,施用前后10天不能用敌稗。
6.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
7.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8.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和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在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急救措施:[1]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2]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对症治疗。皮肤及眼睛触药,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或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存放,并加锁,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