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产要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在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开始喷药,用本品兑水50公斤,均匀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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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组织渗透作用,组织透析和隔叶杀虫效果较显著,对刺吸式口器害虫防效较好,杀虫活性较高,药效较强、持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
2、本品对鱼、蜜蜂中等毒性,对鸟高毒,对家蚕剧毒。施药时请勿污染水源,避开水产养殖区;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不得在河塘、沟渠水中倾倒废弃药液和洗涤施药器械。
3、施药时需配戴防护用具。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皮肤或经口鼻吸入;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立即清洗全身,更换衣物。
4、应妥善处理废弃包装物,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5、安全间隔期21天。最多使用2次。
6、建议与其他作用不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果溅入眼内,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皮肤接触,脱去沾有药液的衣服,用肥皂水洗涤被污染的地方;如吸入喷洒雾滴,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的地方,若病人呼吸困难,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