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稻飞虱在中低龄若虫高峰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4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农药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可杀死水稻作物上的稻飞虱害虫,本品对水稻稻飞虱防治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如波尔液、石硫合剂)等物质混用。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胶鞋等,此时不能包含、吸烟等;施药后要及时洗手、脸及裸露的皮肤。
4、施药器械使用后,用清水将各部位彻底清洗干净。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
2、急救措施:不慎沾染皮肤及眼睛,及时用清水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不慎吸入,要移至通风处救治。如发生中毒,及时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存放。
2、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3、本品要贮存儿童触及不要的地方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