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杂草生长旺盛时期,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定向喷雾于杂草茎叶上。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必须加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使蛋白质的合成收到干扰,使杂草枯死。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标签,严格按本标签内容使用。2.一般杂草喷施后7-10天开始见效。3.施药后5天内不得割草、放牧和翻地;勿用浊水稀释药剂,以免降低药效。4.天气干燥、杂草枯萎,须酌情增加药量。5.避免使用金属镀锌的容器,使用后及时清洗药具,避免污染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作他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7.施药时传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8.禁止在河塘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洗涤水不可乱倒,以免污染环境或使其它作物受害。 |
中毒急救措施 | 1.本品有刺激性。沾及皮肤或衣物,请以清水和肥皂清洗。2.溅入眼中,请先以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误服时,饮入大量清水,并立即送医诊治。病人清醒时,可以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服用加入山梨醇的活性炭。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须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