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产品仅用于制剂加工,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产品性能 | 选择性芽前除草剂,水旱田使用,土壤处理,通过杂草幼芽或幼苗与药剂接触、吸收而引起作用,致使用杂草组织腐烂死亡。 |
注意事项 | 1、操作时建议配戴防毒口罩、防护手套、防护服等;工作现场禁止进食、饮水;工作后,彻底清洗手、脸等。
2、泄漏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禁告标志,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口罩、护目镜,穿工作服,小心扫起本品,装入备用袋中,然后用大量清水冲洗地面,冲洗后的水应收集后科学处理,不得流入水源、灌溉用水;本品可燃,如发生着火,用砂土或干粉灭火器灭火。
3、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应妥善处理或退回本厂,不可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眼睛及皮肤接触:不慎入眼,提起眼睑,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肥皂水冲洗干净。吸入:如吸入粉尘引起不适,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误服:不慎误食,立即带标签就医,无特殊解毒剂。可采用吐根糖浆诱吐,呕吐停止后服用活性炭,如果还没腹泻,可在炭泥中加入山梨醇。病人昏迷,则要注意保护呼吸道。若出现严重失水和电解质衰竭,则要静脉注射葡萄糖液,输入生理盐水、林格氏溶液或乳酸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