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产品应于花生叶斑病的发病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病害发生情况,每7-15天施药一次,喷施2-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对花生叶斑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花生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不能与铜制剂及碱性农药滥用。3、对黄瓜、大豆、马铃薯、桃、梨、李、葡萄敏感,应避免触及本品,注意保护。4、作物发病时,使用高制量。5、本品对蜜蜂、斑马鱼低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皮肤、黏膜刺激性较强,接触农药的部分可引起接触性皮炎。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经口中毒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误食者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对症治疗。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混放。本品在运输途中,避免日晒、雨淋,确保包装物完好无损。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