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随棉籽播种施入,可有效防治棉花蚜虫。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和内吸作用。对棉花蚜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1次。
2、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不准用于蔬菜、果树、茶树、桑树、药材等作物。
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面具、橡胶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口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器官和食管。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