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于有机杂环类触杀型芽前、芽后选择性除草剂。药剂通过敏感杂草的幼芽或幼苗接触吸收而起作用。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操作时要穿防护服、戴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等,要小心谨慎,防止污染。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工作后洗干净手脸等。2.废弃: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塑料容器要彻底冲洗,不能重复使用。把倒空的容器归还厂商或在规定场所掩埋。3.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配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切勿将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以免引起严重的流淌火灾或引起剧烈的沸溅。灭火剂:雾状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4.泄漏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急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也可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对污染地带进行通风。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有轻度刺激性,对眼睛有中度刺激性。一般无全身中毒症状。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装卸、运输时包装物要轻拿轻放。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