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飞虱在低龄若虫盛发期施用。
2.喷药时务必将药液喷到稻丛中、下部,以保证药效。
3.若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碱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稻飞虱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无交互抗性。用于防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该原药对眼有轻微的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