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菜青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每亩兑水50公斤左右,搅拌后,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 |
产品性能 | 本品一种拟除虫菊酯类农用杀虫剂,具强烈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并对害虫具有很强的击倒力。对甘蓝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为作用机理单一,为延缓害虫抗药性,合理与其不同它作用机理的药剂轮换使用。
3.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
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在使用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标签的注意事项。按规定用量,加适量水,搅拌均匀即可喷施,将搅拌好的药液充分喷施在作物上。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应顺风喷雾。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若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或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不要催吐,携带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
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