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稻飞虱1-2龄若虫发生高峰期施药最佳。
2.大风天或预下雨前,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性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应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的要求进行,严格按本标签推荐剂量和方法用药。
2、配制及施用药剂时应按规定穿戴工作服、手套、保护面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食等;施药后应漱口、清洗裸露在外的身体部分并更换干净的衣服。
3、安全间隔期:14天,一个作物生长季最多用药2次。
4、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施药后空袋(瓶)可采用焚烧、深埋等方法处理,不可做他用 多余的药液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应收集妥善处理,不得污染食物、水源等。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如药剂不慎触及皮肤,可用肥皂水洗净;如不慎入眼,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以上,仍有不适时,就医。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如误服此药,不要用药物引吐,可饮用大量清水催吐,保持安静并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的干燥处;贮存时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贮、运过程中应确保不泄漏,远离高温、有明火的区域,避免碰撞、暴晒、雨淋等。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