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作用机理为抑制几丁质合成,作用速度较慢,阻碍昆虫正常脱皮,使卵的孵化、幼虫脱皮以及蛹发育畸形,成虫羽化受阻。易溶于丙酮等有机溶剂,微溶于水。在中性和酸性介质中稳定,在碱性介质中易分解。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加工装置最好为专用设备,不得与其它产品的加工设备混用。加工制剂时,要保证有足够的搅拌时间,保证其制剂产品混合均匀。
2、不得与碱性物质混合加工。
3、操作时,工人要注意安全防护,配戴防尘口罩、橡胶手套、防护服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工作后及时用肥皂和水洗净手脸等。
4、本品对蜜蜂、鱼类、鸟类、蚕有毒,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要集中排放到污水池中处理,不可污染水源、养蜂场、蚕园等地。
5、年老、体弱、有病的人员,儿童,孕期、经期、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农药。
6、使用后空桶不能用来存放食品、粮食、饲料,回收处理后用于氟啶脲原药的包装。
7、加工车间应保持清洁整齐,注意防火,防止泄漏。泄漏处理:用两倍于泄漏的农药的吸收性物料如砂子、土或锯木屑盖住泄漏物,用扫帚清除。 |
中毒急救措施 | 尚无全身中毒报道。不慎溅入眼中或皮肤上应立即用水冲洗15分钟,并请医生对症处理。如误服立即携标签就医。要喝1-2杯水,立即洗胃,不要引吐。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宜保存于通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本品应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贮运过程中严防泄漏。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