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花播后苗前土壤施药,均匀喷雾,每亩用药量兑水50公斤配成药液后喷雾。如遇干旱天气,亩用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一种取代胺类内吸性除草剂,通过根部吸收,抑制杂草光合作用。茎叶吸收很小,宜做土壤处理,不宜叶面喷雾。对棉花田的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在棉田用必须施于土表,棉苗出土后不宜使用;[3]砂性土壤用药量应比粘土适当减少;[4]该剂对多种作物的叶片有杀伤力,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作物叶片上,桃树对该药敏感,使用时应注意,在麦田禁用;[5]用过药的器械必须清洗干净,并处理好洗涮水,不能污染池塘和水源。[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时不可抽烟、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脸和可能被污染的裸露部位。[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 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混放。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本品在运输途中,避免日晒、雨淋,确保包装物完好无损。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