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浑浊水,现配现用。
2.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雾点要均匀布于杂草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灭生性内吸传导茎叶处理除草剂。在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处理,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防除。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与土壤接触将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
2.选择晴天施药,一般杂草在施药后一周内开始见效。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会影响药效,应酌情补喷。
3.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用肥皂清水冲洗手脸等。
4.勿用金属容器盛放本品。施药后5天内不能割草、翻耕、放牧等。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后,要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时间不少于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
2.误食本品立即催吐,而后喝入水或牛奶,严重者立即带标签送医院。无专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贮存与使用时应尽量用塑料容器。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
2.本品应密封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不可与种子、杀虫剂、杀菌剂、肥料等一起存放和运输。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为:62%。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