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菜青虫1-3龄幼虫期喷雾施药一次,7天后视虫情进行第二次施药,应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 |
产品性能 | 本品时一种沙蚕毒素的衍生物,其作用机制为阻滞神经细胞接点在中枢神经系统中的传递冲动作用,使害虫麻痹。按推荐量使用时,对十字花科蔬菜的菜青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在正常的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的生长不良影响,对天敌和非靶标生物安全。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白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3、十字花科蔬菜的幼苗对该药剂较为敏感,施用时应注意。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5、本品对蚕毒性大,蚕区施药时要防止药液污染桑叶和桑室;对鱼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中毒后症状表现为头痛、面色苍白、呕吐、流涎,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可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但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