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效果最佳。 2、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 |
产品性能 | 内吸传导型灭生性茎叶处理剂。用于防除非耕地的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的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2、用清水稀释,浑水影响药效。
3、防除多年生杂草或进入花期的杂草应增加用药量。 4、喷雾器使用前、后都必须清洗干净。 5、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6、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蚀作用,易引起火灾。
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8、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一般无全身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无经口中毒报道。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溅入眼睛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污染皮肤或误饮时,带着标签送医院治疗,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拿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放或同贮同运。确保不淋雨、不损坏、不泄漏。装卸过程中要轻搬轻放。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
质量保证期 | 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