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操作时应穿戴防护服、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劳保用品,避免药雾吸入或接触人体;使用时不可吃东西、饮水等;工作后及时清洗手、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
2.本品对鱼、蚕有毒,勿在鱼塘附近和养蚕室使用。
3.如有洒漏,应以合适惰性物质吸收,收集完全,置于合适容器中;用水和合适的清洁剂清洗受污染的区域,收集污水进行适当的处理。
4.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不可他用。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5.孕妇及哺乳期附近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昏头,恶心呕吐,双手颤动,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
不慎接触皮肤,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接触眼睛,应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立即转移至清新空气处。本品无专用解毒药,若误服或中毒,及时带标签送医院诊治。大量吞服可洗胃,不能催吐。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
2.贮运时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混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3.运输过程确保包装不泄漏、不倒塌、不损坏,防高温曝晒、防雨淋。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